永信至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
月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7,826股,并于2022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46,831,30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299,9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31,30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282,2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上述股份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0月21日起上市流通(因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
月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转增22,479,0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9,310,328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已于2023年
月
日实施完毕。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转增32,923,86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2,234,195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6月17日实施完毕。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82,23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82,239股,限售期为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
月
日(因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
月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1,282,239 | 1.25% | 1,282,239 | 0 |
合计 | 1,282,239 | 1.25% | 1,282,239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282,239 | 24 |
合计 | 1,282,239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永信至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永信至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