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44证券简称:永信至诚公告编号:2024-067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
至2024年11月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3.01 | 关于选举蔡晶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陈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3 | 关于选举张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4 | 关于选举杨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4.01 | 关于选举姜登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2 | 关于选举吕文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3 | 关于选举姜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3)人 |
5.01 | 关于选举李杨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5.02 | 关于选举陈芳莲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5.03 | 关于选举段建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相关关联方对议案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244 | 永信至诚 | 2024/10/2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
月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号院
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 关于选举蔡晶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2 | 关于选举陈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3 | 关于选举张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4 | 关于选举杨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1 | 关于选举姜登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2 | 关于选举吕文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3 | 关于选举姜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5.01 | 关于选举李杨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5.02 | 关于选举陈芳莲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03 | 关于选举段建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4.01 | 例:陈×× | √ | - | √ |
4.02 | 例:赵×× | √ |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5.01 | 例:张×× | √ | - | √ |
5.02 | 例:王×× | √ | - | √ |
5.03 | 例:杨×× | √ | -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6.01 | 例:李×× | √ | - | √ |
6.02 | 例:陈×× | √ | - | √ |
6.03 | 例:黄×× | √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