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永信至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23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782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85.4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05.3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1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475.59万元,其中,本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475.5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80.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26.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441.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06,053,665.2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47,482,649.6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060,207.27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3 | 100,000,00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4,755,899.5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807,959.51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C3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4 | 19,263,749.0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62,238,549.1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868,166.78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100,000,00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4 | 19,263,749.0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3-D4+D2 | 34,419,533.8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4,419,533.85 | |
差异 | G=E-F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 636776634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 636777483 | 4,859,363.87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 110061912013004108617 | 1.00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 110921028410903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 110921028410704 | 5,372,002.81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 | 321780100100021955 | 5,203,426.56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 110912501310503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 110912501310608 | 6,972,210.55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 637670342 | 11,675,371.09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 637669305 | 337,157.97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 637669782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 110912073010703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永信火眼公司 |
合计 | 34,419,533.85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10月从公司和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募投专户分别向自有账户转出6,000.00万元和4,000.00万元,共计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结构性存款共20,6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共取得投资收益321,561.9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和“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926.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五一嘉峪进行增资。报告期内,增资款已转至五一嘉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投资项目结构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和“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发表意见为: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实际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06,053,665.2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755,899.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2,238,549.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 否 | 191,284,500.00 | 191,284,500.00 | 191,284,500.00 | 45,874,882.34 | 112,910,189.50 | -78,374,310.50 | 59.03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80,208,900.00 | 75,575,376.74 | 75,575,376.74 | 23,190,735.55 | 49,121,291.25 | -26,454,085.49 | 65.00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 否 | 101,764,000.00 | 42,620,357.56 | 42,620,357.56 | 14,737,401.00 | 33,910,487.70 | -8,709,869.86 | 79.56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 否 | 125,067,000.00 | 52,275,696.00 | 52,275,696.00 | 22,671,722.97 | 44,154,690.37 | -8,121,005.63 | 84.47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 否 | 129,401,800.00 | 54,152,030.64 | 54,152,030.64 | 8,281,157.64 | 31,996,186.00 | -22,155,844.64 | 59.09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0.00 | 90,145,704.33 | 90,145,704.33 | 90,145,704.33 | 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847,726,200.00 | 506,053,665.27 | 506,053,665.27 | 114,755,899.50 | 362,238,549.1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研发投入环境变化、整体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置换1,557.76万元预先投入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437.58万元预先投入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447.86万元预先投入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479.11万元预先投入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584.20万元预先投入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共计3,506.51万元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4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