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嘉和美康(688246)公司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云久康”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15,045,882股变更为13,378,082股,持有股份比例从10.9125%变更为9.7029%。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弘云久康发来的《关于所持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弘云久康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达到1,66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9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065层-005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 11 日人民币普通股1,667,8001.2096
合计1,667,8001.209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有比例 (%)
弘云久康合计持有股份15,045,88210.912513,378,0829.702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5,045,88210.912513,378,0829.702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