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额 |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
20,979.81 20,979.81 3,995.56 2023/12/31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543.36 2024/12/31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4,979.78 14,979.78 4,526.85 2023/12/31
补充营运资金22,284.11 22,284.11 22,284.11不适用
合计
75,000.00 75,000.00 34,349.88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合计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现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
2023/12/31 2024/12/31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2024/12/31 2025/12/31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2023/12/31 2024/12/31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三个募投项目均为医疗信息化软件研发项目,项目需要延期主要系:
(1)医疗信息化系统是关系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2022年,医疗信息化行
业引入了信创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数据安全、业务安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信创工作的要求,推进系统的国产化改造及国产化适配。公司对三个募投项目进行了设计补充及完善,增加国产化适配等信创要求;
(2)受外部暂时性因素影响,研发人员招聘、到岗未达预期,募投项目研
发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祥熙 王 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