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29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246 | 嘉和美康 | 2024/5/15 |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5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取消议案原因
2024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取消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所对公司本次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同时,公司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第5项议案,即《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取消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9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的议案 | √ |
10.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0.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 | 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 √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9、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夏军、任勇、北京和美嘉和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9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1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的议案 | |||
10.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0.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0.0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