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泰医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5-06  宣泰医药(688247)公司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变

更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宣泰医药”)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宣泰医药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核心技术人员JIANSHENG WAN先生的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核心技术人员JIANSHENG WAN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JIANSHENG WAN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JIANSHENG WAN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截至公司公告披露日,JIANSHENG WAN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Finer Pharma 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JIANSHENG WAN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JIANSHENG WAN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JIANSHENG WAN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LARRY YUN FANG先生辞任副总经理暨

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LARRY YUN FANG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LARRY YUN FANG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LARRY YUN FANG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LARRY YUNFANG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同时公司股东Finer Pharma Inc.推荐LARRY YUN FAN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LARRY YUNFAN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LARRY YUN FAN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当选非独立董事后,LARRYYUN FANG先生将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公司公告披露日,LARRY YUN FA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Finer Pharma 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LARRY YUN FANG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LARRY YUN FANG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LARRY YUN FANG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郭明洁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一鸣先生、李方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一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卫培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并负责财务部具体工作。

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JIANSHENG WAN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JIANSHENG WAN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JIANSHENG WAN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LARRY YUN FANG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LARRY YUN FANG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由于LARRY YUN FANG先生工作职责调整,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LARRY YUNFANG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MAOJIAN GU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参与公司具体技术研发工作,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MAOJIAN GU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MAOJIAN GU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JIANSHENG WAN先生,1958年生,美国国籍,药剂学博士。1991年至1996年历任美国Syntex公司、罗氏制药科学家,1996年至2002年历任美国Alza公司、强生制药资深科学家;2002年至2006年任美国辉瑞制药研发总监;2006年至2009年任美国先灵葆雅资深高级研究员;2009年月至2011年任美国默沙东资深高级研究员;2011年至2012年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25年4月任公司董事。

LARRY YUN FANG先生,1957年生,美国国籍,化学博士。1986年至1991年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助教;1991年至1992年任美国Sun Chemicals公司科学家;1992年至2002年任美国惠氏公司资深科学家;2002年至2013年任美国默沙东副总监;2013年5月至2025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MAOJIAN GU先生,1952年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2000年任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生命科学院研究员;2000年至2013年任上海双健现代药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上述人员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约定在与公司保持雇佣关系期间和解除雇佣关系之后 ,均应保守公司保密信息,严禁使用、使别人获得、出口、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沈强先生、周海峰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业务发展贡献等因素,新增认定沈强先生、周海峰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沈强先生、周海峰先生的个人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沈强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沈强先生于沈阳药科大学取得药剂学硕士学位。2015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制剂副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浦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周海峰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周海峰先生于天津大学取得有机化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门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中心副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海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浦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调整前JIANSHENG WAN、MAOJIAN GU、LARRY YUN FANG、李坤、林建红
本次调整后李坤、林建红、沈强、周海峰

(四)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起依托“难溶药物增溶技术平台”、“缓控释药物制剂研发平台”和“固定剂量药物复方制剂研发平台”三大技术平台,目前已构建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公司注重研发人才培养,拥有专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人才梯队健全。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108人、110人、114人,占当时公司总人数比例分别为43.55%、 42.31%、36.54%。公司研发团队保持稳定,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持续流失的风险。公司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公司公告披露日,JIANSHENG WAN、LARRY YUN FANG、MAOJIANGU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公司认定沈强先生、周海峰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有利于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的发展。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产品的持续研发。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