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合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合国资产权〔2023〕130号),合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