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实际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方案设计合理,满足
实际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