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1  晶合集成(688249)公司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王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王燕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王燕女士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0年11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人事主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处主任管理师、副理兼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王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