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才伟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具体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