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4-06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力晶创投”)保证向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合集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0,092,027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力晶创投持股比例由20.58%减少至19.08%,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3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转让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力晶创投 | 412,824,208 | 20.58% |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力晶创投为晶合集成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晶合集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力晶创投 | 412,824,208 | 20.58% | 30,092,027 | 30,092,027 | 1.50% | 19.08% |
合计 | 412,824,208 | 20.58% | 30,092,027 | 30,092,027 | 1.50% | 19.08% |
注:1、以上表格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4年12月13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力晶创投
本次转让后,力晶创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0.58%减少至19.08%。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转让方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92,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本次询价转让后,力晶创投持有公司股份从412,824,208股减少至382,732,181股,持股比例从20.58%减少至19.08%。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基本信息
力晶创投基本信息 | 名称 |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三段70号15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力晶创投 | 询价转让 | 2024年12月1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92,027 | 1.50% |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力晶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412,824,208 | 20.58% | 382,732,181 | 19.0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2,824,208 | 20.58% | 382,732,181 | 19.08% |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7,760,000 | 0.39% | 6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4,420,000 | 0.22% | 6 |
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3,530,000 | 0.18% | 6 |
4 | 广东尚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400,000 | 0.17% | 6 |
5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980,000 | 0.10% | 6 |
6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250,000 | 0.06% | 6 |
7 |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150,000 | 0.06% | 6 |
8 | 武汉厚德天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0 | 0.05% | 6 |
9 | 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0 | 0.05% | 6 |
10 | 上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0 | 0.05% | 6 |
11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30,000 | 0.04% | 6 |
12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420,000 | 0.02% | 6 |
13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期货公司 | 390,000 | 0.02% | 6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60,000 | 0.02% | 6 |
15 | 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60,000 | 0.02% | 6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322,027 | 0.02% | 6 |
17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40,000 | 0.01% | 6 |
18 | 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20,000 | 0.01% | 6 |
19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10,000 | 0.01% | 6 |
20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30,000 | 0.01% | 6 |
21 | 珠海聚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10,000 | 0.01% | 6 |
22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10,000 | 0.01% | 6 |
注:因四舍五入,实际受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可能存在尾差。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2月1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共送达158家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56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公司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56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2月16日7:15-9:15,组织券商以邮件方式收到的《认购报价表》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2024年12月16日17:00追加认购结束。首轮及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合计22家机构发来的《认购报价表》,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9.8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009.2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