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井松智能(6882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10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72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26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51
2022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33,952.72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321家
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11年2009年2009年2019年合锻智能、容知日新、悦康药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年2016年2015年2019年阳光电源
刘文2021年2016年2016年2019年合锻智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少杰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郑少杰2021/3/19警示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商誉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事项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68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