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5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签订的“成品轮胎仓库系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之交易对手由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变更为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重大合同概述
公司就“成品轮胎仓库系统和胚胎输送系统”与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8,1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用于成品轮胎仓库系统购销和7,9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用于胚胎输送系统购销,合计26,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井松智能签署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22)。
近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计院”)、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通用轮胎科技”)签订了《柬埔寨通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成品轮胎仓库系统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同时与通用轮胎科技就前《设备购销合同》签订了《变更协议》。其中采购合同确定增加电力设计院为前次《设备购销合同》中“成品轮胎仓库系统”的交易对手方,《变更协议》中主要将“成品轮胎仓库系统”的其他设备取消,
保留部分货架,合同金额变更为人民币3,800万元人民币,该合同交易对方仍为通用轮胎科技,本次涉及的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买方名称 | 货物名称 | 价格(不含税) | 合计 | |
变更前 | 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 | 成品轮胎仓库系统 | 18,100.00 | 18,100.00 |
变更后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成品立体库 | 14,300.00 | 18,100.00 |
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 | 成品轮胎仓库系统 | 3,800.00 |
本次变更不涉及前次《设备购销合同》中7,900.00万元的胚胎输送系统合同。本次《采购合同》和《变更协议》仅为公司前次《设备购销合同》中“成品轮胎仓库系统”合同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署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采购合同》和《变更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原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
注:该公司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5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和9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 注册地址: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5. 经营范围:橡胶及橡胶制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进出口贸易;轮胎及相关产
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进出口贸易。
(二)新增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2.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58-3号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 主营业务:测绘服务、发电、检测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设计;安全评价业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三)变更交易对手方的原因
交易对手方由通用轮胎科技变更为通用轮胎科技和电力设计院,主要系电力设计院承接了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厂房的全局规划设计建造,是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的总承包商,为方便项目现场的管理和运行。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将合同主体变更为“通用轮胎科技和电力设计院”。
三、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合同的签订不会产生新增订单金额,仅为原合同主体变更,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原合同相关工作的正常推进;变更后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需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