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1-29  井松智能(688251)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井松智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5.7116万股,并于2022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942.846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96.048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3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6.798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66%。本次上市流通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1名公司股东,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47.38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7973%。上述限售股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因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锁定期延长的承诺,故公司股东周利华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3年1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457.1348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942.8464万股。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

损失。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7.3850万股。本次上市流通股均为首发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周利华473,8500.7973%473,8500
合计473,8500.7973%473,850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473,85018
合计473,850-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井松智能上述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井松智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