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7  井松智能(688251)公司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二楼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投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25年1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是符合公司目前发展情况的,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姚志坚先生和阮郭静女士同意无偿为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