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井松智能(688251)公司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王彩霞女士、蒋伟先生、刘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戴璇先生接替刘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彩霞女士、蒋伟先生、戴璇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璇

戴璇先生, 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戴璇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三年,戴璇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