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8 月3 日上午9 时10 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7 人,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已于2026 年7 月29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 董事长姚志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 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预计股份回购金额 在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占比较低,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与会董事同
意通过本次议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