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8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 年8 月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1 姚志坚 19,996,237 19.88
2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60,270 10.00
3 李凌 6,382,030 6.34
4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73,843 6.34
5 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66,946 4.94
6 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38,640 4.21
7 阮郭静 3,796,157 3.77
8 须绍宗 810,607 0.81
9 周利华 660,000 0.66
10 叶向东 586,000 0.5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1 姚志坚 19,996,237 19.88
2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60,270 10.00
3 李凌 6,382,030 6.34
4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73,843 6.34
5 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66,946 4.94
6 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38,640 4.21
7 阮郭静 3,796,157 3.77
8 须绍宗 810,607 0.81
9 周利华 660,000 0.66
10 叶向东 586,000 0.5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