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4月20日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7
附件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
附件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25
附件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6
附件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附件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4点45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2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逢光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3年经营目标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119,549.66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6.0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8.61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4.99%。
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程度较为激烈,为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公司在研发、市场推广、公司运营等需要保持较高的持续投入。公司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生产建设和产业投资拓展等,为实施长远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公司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津贴12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叶逢光、鹰潭市余江区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议案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回避表决。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议案十: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陆潇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潇波先生因其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陆潇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持股9.22%的股东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天航飞拓”)发来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的函》,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天航飞拓拟提名赵秀娟女士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秀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赵秀娟女士简历:赵秀娟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和棋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4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16年9月,任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英诺特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英诺特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讨论、总结了2022年度履职情况,并编制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五。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在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过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2022年公司的经营工作稳健有序,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就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4,661.77 | 32,690.67 | 36.62 | 103,71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068.38 | 12,025.24 | 25.31 | 57,14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48.87 | 10,859.89 | 22.00 | 59,358.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72 | 10,626.89 | 18.97 | 63,981.54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933.66 | 73,816.99 | 128.85 | 66,765.11 |
总资产 | 194,257.43 | 79,787.32 | 143.47 | 78,006.0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18 | 5.08 | 5.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18 | 5.08 | 5.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06 | 2.83 | 5.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7 | 16.52 | 减少4.75个百分点 | 136.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5 | 14.92 | 减少4.57个百分点 | 141.4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6.16 | 9.52 | 增加6.64个百分点 | 5.73 |
三、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66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2%;营业总成本29,58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27%;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09%、12.30%、132.00%;实现营业利润16,815.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06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4,257.4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4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933.6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28.85%。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88,670,421.76 | 20.01 | 479,743,524.21 | 60.13 | -18.98 | 主要系报告期末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增加,期末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14,638,212.12 | 57.38 | 87,245,837.05 | 10.93 | 1,277.58 | |
应收账款 | 124,314,691.31 | 6.40 | 4,129,898.69 | 0.52 | 2,910.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信用期较长的大额政府采购 |
预付款项 | 23,042,872.86 | 1.19 | 29,994,420.77 | 3.76 | -23.18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增加原材料储备 |
其他应收款 | 10,630,737.12 | 0.55 | 267,225.80 | 0.03 | 3,878.19 | 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已终止业务合同对应款项尚未收回 |
存货 | 74,795,425.34 | 3.85 | 43,627,428.64 | 5.47 | 71.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增加存货储备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6,835.77 | 0.07 | 2,818,141.59 | 0.35 | -49.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缴所得税费用减少 |
长期股权投资 | 1,941,726.80 | 0.10 | - | -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外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0.26 | 5,000,000.00 | 0.63 | 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000,000.00 | 0.41 | - | -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私募基金 |
固定资产 | 124,148,917.48 | 6.39 | 115,144,657.15 | 14.43 | 7.82 | - |
使用权资产 | 6,136,740.49 | 0.32 | 1,584,785.63 | 0.20 | 287.2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物业租赁 |
无形资产 | 7,254,740.92 | 0.37 | 7,488,346.84 | 0.94 | -3.12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022,489.41 | 0.62 | 7,314,941.80 | 0.92 | 64.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车间进行装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57,362.14 | 0.12 | 1,219,447.41 | 0.15 | 85.11 | 主要系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303,168.98 | 1.97 | 12,096,463.53 | 1.52 | 216.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 |
付设备款增加 | ||||||
短期借款 | 17,620,574.49 | 0.91 | - | -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银行申请贴息贷款 |
应付票据 | 2,368,886.00 | 0.12 | - | -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票据结算方式 |
应付账款 | 69,194,598.89 | 3.56 | 21,155,732.86 | 2.65 | 227.07 | 主要系报告期内第四季度呼吸道检测产品需求增加,原材料采购增加 |
合同负债 | 105,103,823.64 | 5.41 | 5,897,147.65 | 0.74 | 1,682.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第四季度呼吸道检测产品需求增加,客户预付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16,591.72 | 0.66 | 17,783,523.85 | 2.23 | -27.93 | 主要系报告期内第四季度呼吸道检测产品收入占比较大,与之相关的销售人员绩效工资较低 |
应交税费 | 18,770,873.73 | 0.97 | 5,052,623.83 | 0.63 | 271.51 |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未缴的增值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2,773,417.88 | 0.14 | 1,130,005.83 | 0.14 | 145.43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11,663.86 | 0.16 | 878,720.31 | 0.11 | 242.73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51,552.99 | 0.59 | 249,676.01 | 0.03 | 4,486.57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形 |
成待转销销项税额增加 | ||||||
租赁负债 | 2,487,964.51 | 0.13 | 521,977.07 | 0.07 | 376.6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物业租赁 |
递延收益 | 6,325,940.88 | 0.33 | 6,988,377.85 | 0.88 | -9.4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11,805.47 | 0.07 | 45,519.73 | 0.01 | 2,781.84 | 主要系报告期内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二)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业 | 446,617,687.15 | 173,277,797.90 | 61.20 | 36.62 | 127.17 | 减少15.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呼吸道系列 | 427,555,644.32 | 160,146,959.25 | 62.54 | 36.17 | 130.71 | 减少15.35个百分点 |
优生优育系列 | 3,823,770.95 | 2,071,900.20 | 45.82 | -12.73 | -5.98 | 减少3.89个百分点 |
其他试剂系列 | 15,061,280.72 | 11,016,438.50 | 26.86 | 190.04 | 226.54 | 减少8.18个百分点 |
POCT诊断仪器 | 176,991.16 | 42,499.95 | 75.99 | -94.73 | -96.69 | 增加14.26个百分点 |
合计 | 446,617,687.15 | 173,277,797.90 | 61.20 | 36.62 | 127.17 | 减少15.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101,466,907.87 | 37,750,760.52 | 62.80 | -0.03 | 90.38 | 减少17.67个百分点 |
西北 | 20,615,412.26 | 6,106,457.89 | 70.38 | -25.85 | 24.62 | 减少12.00个百分点 |
华北 | 198,484,373.13 | 82,391,183.27 | 58.49 | 175.65 | 288.14 | 减少12.03个百分点 |
华中 | 15,220,904.25 | 5,889,013.82 | 61.31 | -44.37 | 31.19 | 减少22.28个百分点 |
西南 | 31,727,104.34 | 7,254,444.76 | 77.13 | -5.65 | 12.73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东北 | 34,634,353.11 | 13,948,790.84 | 59.73 | 178.48 | 477.00 | 减少20.84个百分点 |
华南 | 18,803,216.92 | 4,885,450.89 | 74.02 | -11.68 | 18.82 | 减少6.67个百分点 |
境外(含港澳台) | 25,665,415.27 | 15,051,695.92 | 41.35 | -16.89 | 16.99 | 减少16.9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287,487,937.10 | 112,503,813.95 | 60.87 | 2.89 | 81.74 | 减少16.98个百分点 |
直销 | 159,129,750.05 | 60,773,983.95 | 61.81 | 235.14 | 322.84 | 减少7.92个百分点 |
(三)公司现金流情况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27,193.24 | 106,268,856.43 | 18.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5,938,054.30 | -39,272,424.50 | 2,665.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5,783,471.96 | -59,545,658.98 | 1,470.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9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增长以及报告期末预收的合同负债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65.1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70.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特此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一、预算编制说明
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目标,以及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结合公司现实情况,并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财务预算基本假设如下: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无重大变化;
4、公司遵循的税收政策、汇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
在2022年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公司力争通过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非新冠业务实现2023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保持增长。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会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POCT快速诊断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生物医药企业,公司紧紧抓住当前社会节奏加快、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推进、检测范围扩大、诊断精准化、筛查基层化、早诊早治趋势凸显等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扎根POCT快速检测领域,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和多种病原体联合检测为特色,以急门诊作为切入点,致力于打造中国呼吸道病原体快速联合检测领导品牌,成为医疗诊断创新的中坚力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资源投入,经过多年发展构建起了6大技术平台,基于技术平台进行专业分工提升研发的广度和深度。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呼吸道病原体联合检测领域,持续拓展以患者临床症状为中心的快速鉴别诊断解决方案。针对流感和诺如病毒高发流行的季节性传染病,2022年公司先后上市了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及A群轮状病毒、腺病毒、诺如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层析法)两款联合检测新产品,为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提升快速诊断和鉴别诊断的能力,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切实保障了就诊患者的医疗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为主,同时覆盖消化道、优生优育、肝炎等多个检测领域,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36.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长25.31%。
(一)研发和技术方面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构建了免疫层析平台、间接免疫荧光平台、液相免疫平台(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基因重组蛋白工程平台以及细胞和病原体培养平台6大技术平台。其中,免疫层析平台、间接免疫荧光平台、液相免疫技术平台的酶联免疫产品已实现了产业化生产,基因重组蛋白工程平台以及细胞和病原体培养平台也已实现公司产品涉及的抗原抗体等部分核心原料的自产。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化学发光平台的研发投入,目前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的核酸提取试剂以及核酸释放剂已取得注册备案凭证并实现批量生产,同时正有序推进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和化学发光平台的呼吸道系列、消化道系列、出血热系列以及炎症、贫血、维生素系列等多系列在研产品的研发及注册工作,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在POCT检测领域的技术深度与产品深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全年研发费用投入为7,217.91万元,同比增长132.0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整体研发人员数量为104名,同比增长38.67%,占员工总数23.69%,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约
24.04%。
(二)市场营销方面
优质高效的营销渠道是保证公司产品能顺利推向终端市场的前提条件。公司以国内市场为主,同步开拓国际市场渠道。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耕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及儿童病原体检测领域,通过建立丰富专家支持网络,打造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支持网络,以更好的满足终端临床医生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进入了国内众多区域性重点儿童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市新华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重庆三峡妇女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等。
(三)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产品生产线和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进一步
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增强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在公司产品面临市场大规模需求时,公司迅速组织扩大产能建设,调动研发、采购、生产、质量、销售等部门统一行动,锻炼了公司短期内迅速扩大产能、保质保量生产的能力,供应链中心的运营管理效率取得突破。
(四)公司内部控制与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治理体系,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流程制度,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另一方面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等制定的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全面、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检验随处可达,成就健康未来”为使命,以专业
创新为理念,以客户第一为导向,持续提供精准、快速、便捷的诊断服务,致力于成为医疗诊断创新的中坚力量。
公司一方面持续深耕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依托于免疫层析平台、间接免疫荧光平台、液相免疫平台(化学发光、酶联免疫和间接免疫荧光)、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基因重组蛋白工程平台以及细胞和病原体培养平台6大技术平台,在不同方法学上进行技术延伸,以提供不同应用场景下呼吸道病原体快速检测的解决方案,并不断扩充产品覆盖的呼吸道病原体种类;另一方面,公司依托于在儿童急、门诊等临床应用终端长期积累的渠道优势,积极布局消化道检测、过敏原检测等儿童强相关领域,进一步服务相关科室的检测需求。在具体产品层面,公司将继续围绕POCT检测领域,向市场推出差异化、竞争力强的产品,并扩大原料研制与生产业务,实现重要原料自给自足,进一步构建公司产品的护城河。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监督检查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阅览相关文件、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对外担保的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孙健、董关木、胡天龙,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离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健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2年11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任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3年2月,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Scienjoy Holding Corporation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昌发展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关木先生,195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专业,本科学历。自1978年10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技师、科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天龙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英国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0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2022年1月,任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2022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孙健 | 8 | 8 | 8 | 0 | 0 | 否 | 1 |
董关木 | 8 | 8 | 8 | 0 | 0 | 否 | 1 |
胡天龙 | 8 | 8 | 8 | 0 | 0 | 否 | 1 |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公司财务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在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资金32,852.29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况下,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资金理解为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导致2022年9月至今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虽未超出授权使用额度,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现金管理余额的最高额超出授权使用额度29,196.00万元。公司上述情况系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已认真反思总结,并组织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的全面学习,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3.2亿元至7.9亿元,授权期限与202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暂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孙健、董关木、胡天龙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