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查股网  2024-05-07  英诺特(6882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或“年审会计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造成的。问题1:关于分季度财务数据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分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451.08万元、8,906.81万元、5,485.61万元和19,958.31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81.82万元、2,359.36万元、912.77万元、8,740.86万元。第四季度净利润占全年总利润的比例为50.25%,且最近一个季度的营业收入环比变动263.83%。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及主要客户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变化、历年业绩、行业特点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出现季节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第四季度主要销售相关合同条款、账期安排、新增客户等情况,说明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各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及主要客户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变化、历年业绩、行业特点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出现季节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2023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呼吸道系列-新冠产品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其他 产品收入总额
金额占当年收入比例(%)金额占当年收入比例(%)金额环比变动(%)
第一季度5,662.5697.287,458.2018.39330.3113,451.08-
第二季度35.690.618,459.8220.86411.308,906.81-33.78
第三季度38.010.655,199.7312.82247.875,485.61-38.41
第四季度84.891.4619,431.2047.92442.2319,958.31263.83
合计5,821.14100.0040,548.95100.001,431.7147,801.81-

2、公司各季度主要客户情况

2023年,公司在境内和境外销售中均主要采取买断式经销的销售模式,除部分主要经销公司呼吸道系列-新冠产品的经销商外,公司与其余主要经销商均已开展业务多年。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不属于当年新增客户。公司各季度前五大客户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客户名称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2023年新增客户
2023年第一季度第一名756.975.63
第二名605.384.50
第三名485.743.61
第四名466.583.47
第五名457.683.40
2023年第二季度第一名686.707.71
第二名670.357.53
第三名400.244.49
第四名383.304.30
项目客户名称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2023年新增客户
第五名262.912.95
2023年第三季度第一名601.1310.96
第二名321.005.85
第三名242.284.42
第四名189.763.46
第五名186.633.40
2023年第四季度第一名2,125.1010.65
第二名1,005.455.04
第三名964.284.83
第四名812.754.07
第五名751.443.77

3、结合市场变化、历年业绩、行业特点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出现季节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行业特点及市场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呼吸道病原体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除公司自身市场开拓因素外,公司2023年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收入增长且呈现季节性波动主要与呼吸道疾病流行趋势相关。2023年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等呼吸道病原体的爆发流行以及《成人普通感冒诊断和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3年版)》、《发热患儿就诊流程规范化管理专家共识(2023年版)》等专家共识、临床实践指南推动呼吸道疾病的诊疗意识提升。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哨点医院检测数据,2023年北方省份、南方省份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且2023年第四季度显著高于二、三季度(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流感样病例占比较高)。

图:2020-2024年度南方省份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

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图:2020-2024年度北方省份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

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2)历年业绩

由于新冠产品销售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较大,季节性特征不明显,且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主要来自于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为增强可比性,选择历年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营业收入进行比较。2021年至2023年,公司第四季度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58%、26.44%、

47.92%。2021年及2023年,公司第四季度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占比均为全年最高,2022年第四季度受新冠防控政策影响,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销售下降。

2023年第四季度由于非新冠呼吸道疾病发病率显著提高,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的销售放量更为明显。

项目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
营业收入(万元)占当年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收入比例(%)
2023年第四季度19,431.2047.92
2022年第四季度3,096.5626.44
2021年第四季度4,646.6529.58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2023年,公司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0,548.95万元,同比增长246.17%。根据圣湘生物(688289.SH)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其呼吸道类产品营业收入超4亿元,同比增长达680%;根据万孚生物(300482.SZ)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其常规传染病业务如呼吸道检测、血液传染病检测等在报告期内有显著的恢复和增长。

综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主要与呼吸道疾病流行趋势相关,公司2023年呼吸道系列收入同比增长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总体发展趋势一致,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第四季度主要销售相关合同条款、账期安排、新增客户等情况,说明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季度不存在新增大额销售客户的情况,前五大客户均系合作多年的境内经销商客户。公司通常与主要经销商于年初签订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并就授权产品、区域及期限、价格政策、运输与交付安排及其他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具体销售数量另以销售订单为准。目前公司对经销商客户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政策,仅对少数经销商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公司未在2023年第四季度对经销商增加信用期。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公司对于商品销售控制权转移时点为:(1)境内销售,控制权在公司发出产品并交付客户签收确认时转移至客户;(2)境外销售,①在FOB、

CFR、CIF贸易模式下,控制权在出口货物经海关申报并离港或离岸时转移至客户;②在EXW、FCA贸易模式下,如未约定由公司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控制权在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指定承运人时转移至客户;如约定由公司办理报关手续的,控制权在出口货物经海关申报并离港或离岸时转移至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明细表,并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季度核算的准确性和各季度主要客户核算的准确性;

2、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公司相关市场变化、历年业绩、行业特点情况,了解本期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原因;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呼吸道疾病的感染情况,并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情况并进行了对比分析;

4、复核并分析第四季度销售收入新增客户情况,获取了第四季度销售收入主要客户的合同,并复核公司的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销售收入出现季节性波动主要是与呼吸道疾病流行趋势相关,存在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明细表,并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季度核算的准确性和各季度主要客户核算的准确性;

2、访谈了公司管理层、销售部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相关市场变化、历年业绩、行业特点情况,了解本期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原因;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呼吸道疾病的感染情况,并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情况并进行了对比分析;

4、复核并分析了第四季度销售收入新增客户情况,获取了第四季度销售收入主要客户的合同,结合主要合同条款复核了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销售收入出现季节性波动存在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2: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1,663.16万元,其中1至2年账龄款项11,254.11万元,坏账准备1,145.86万元。且应收款项集中度较高,年末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期末余额9,967.57万元,前五大客户合计期末余额11565.57万元。请公司:(1)结合业务结构、销售模式等方面,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高、周转效率低,且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2)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产品及金额、销售时间及账龄等信息;(3)结合应收款项回款情况、形成背景及前五大应收对象信用风险等情况,说明公司对应收类款项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业务结构、销售模式等方面,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高、周转效率低,且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公司相关指标数据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简称应收账款余额销售占比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之江生物50.13%261.96
明德生物224.58%1,113.22
圣湘生物76.71%380.31
万孚生物23.44%80.38
可比公司平均93.72%458.97
公司24.40%93.20

数据来源: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24.40%,周转天数为93.20天,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处于合理水平。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对经销商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政策,仅对少数经销商及直销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由2022年向政府机关销售呼吸道系列-新冠产品形成,公司在新冠疫情期间给予医院、政府机关等信用程度高的客户较长的信用期及较大的信用额度。

(二)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是否关联方、销售产品及金额、销售时间及账龄等信息

2023年末,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是否关联方主要销售产品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账龄
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冠产品9,967.5785.461-2年
迁安市卫生健康局新冠产品1,126.279.661-2年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非新冠产品219.741.881年以内
遵化市卫生健康局(遵化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新冠产品192.001.651-2年
华阴市人民医院非新冠产品60.000.511年以内
合计--11,565.5799.16-

(三)结合应收款项回款情况、形成背景及前五大应收对象信用风险等情况,说明公司对应收类款项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

99.16%,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9,967.571,000.00
迁安市卫生健康局1,126.27120.00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19.74219.74
遵化市卫生健康局(遵化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2.006.00
华阴市人民医院60.0060.00
合计11,565.571,405.74

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客户均为信用程度高的政府机关、医院以及合作稳定的经销商。

针对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
1至2年(含2年)10.00
2至3年(含3年)30.00
3至4年(含4年)50.00
4至5年(含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综上所述,公司对应收类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最近两年的收入明细表、往来款明细表,复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销售产品明细及金额、销售时间及账龄等信息;

2、通过巨潮资讯网查询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比相关财务信息;

3、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渠道查询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信息等基本情况;

4、获取期后回款明细表、银行回单;

5、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有关客户应收款项的催收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对应收类款项坏账计提充分。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最近两年的收入明细表、往来款明细表,复核了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销售产品明细及金额、销售时间及账龄等信息;

2、通过巨潮资讯网查询了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比了相关财务信息;

3、通过企查查等网络渠道查询了了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工商信息等基本情况;

4、获取了期后回款明细表、银行回单,并复核了函证回函情况;

5、访谈了销售部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了解有关客户应收款项的催收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销售占比、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对应收类款项坏账计提具有充分性。

问题3: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7,804.58万元,同比增长2.41%,存货跌价准备为1,653.58万元。其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为1,773.74万元,占存货余额的

22.73%。请公司:(1)说明存货变动趋势与同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

合理性;(2)结合公司相关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发出商品前期结转或售后退回情形,说明发出商品的业务内容、合同约定、认定依据、状态进展等情况。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存货变动趋势与同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2022年末及2023年末的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191.20402.132,789.073,367.21120.493,246.73
在产品368.65-368.651,118.68-1,118.68
库存商品1,780.711,237.74542.96235.5620.72214.84
半成品690.2813.71676.58473.99-473.99
发出商品1,773.74-1,773.742,425.31-2,425.31
合计7,804.581,653.586,151.007,620.75141.217,479.54

总体上,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及“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在手客户订单、历史销售数据、公司销售计划、经销商/推广商反馈市场数据等对产品需求进行合理预测,并结合实际库存情况、自身的生产能力、生产进度等确定合理库存,控制公司存货规模在合理范围内。公司2022年末及2023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7,620.75万元和7,804.58万元,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2022年增长2.41%,同期营业收入增长7.03%。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6,151.00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7.76%,主要原因是:(1)2022年末,公司存货主要为新冠产品,受疫情管控政策影响,公司新冠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因此积极备货新冠产品,具体体现为存货中发出商品及在产品较多,2023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对库存新冠产品和专用原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2023年末公司非新冠产品处于正常生产和合理库存状态。

综上,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增长、存货账面价值下降与同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相关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发出商品前期结转或售后退回情形,说明发出商品的业务内容、合同约定、认定依据、状态进展等情况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对于境内销售,控制权在公司发出产品并交付客户签收确认时转移至客户,公司根据客户确认的签收单确认收入。

公司将截至2023年末已发出商品但客户尚未签收确认的货物确认为发出商品,其中2022年末发出商品主要是呼吸道系列-新冠产品,2023年末发出商品主要是呼吸道系列-非新冠产品,均为境内销售产生。2023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均已在2024年1月份完成签收,不存在异常售后退回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了存货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分析了存货结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的情况;

2、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新冠疫情结束前后生产与备货方面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3、抽样检查发出商品相关合同、期后签收情况,获取期后收入明细表,分析是否存在异常退货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货余额增长、存货账面价值下降与同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具有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合理,发出商品的核算不存在异常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了存货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分析了存货结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的情况;

2、访谈了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新冠疫情结束前后生产与备货方面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3、抽样检查了发出商品相关合同、期后签收情况,获取了期后收入明细表,分析是否存在异常退货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余额增长、存货账面价值下降与同期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具有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合理,发出商品的核算不存在异常情形。

问题4:关于研发费用

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5,311.1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1.11%。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研发项目和研发投入的主要构成,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大幅下滑的原因。

回复:

一、公司说明

2023年度,公司共实施研发项目86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类别项目个数研发费用(万元)
1层析法-呼吸道系列152,084.20
2层析法-其他系列9681.94
3分子检测法-呼吸道系列6587.94
4层析法-消化道系列6350.60
5仪器设备系列1305.19
6基因重组表达系列6300.72
7分子检测法-出血热系列5228.31
8化学发光-呼吸道系列13202.77
9化学发光-其他系列14176.41
10分子检测法-消化道系列1145.20
11化学发光-炎症、贫血、维生素系列1124.22
12其他9123.68
合计5,311.18

最近两年,公司研发投入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2,213.5841.681,974.0027.35

材料费

材料费1,018.3819.171,788.6624.78

折旧及摊销费

折旧及摊销费391.887.38390.635.41

技术及咨询服务费

技术及咨询服务费1,088.4020.492,866.4139.71

委外研发费

委外研发费296.995.5959.750.83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52.170.98--

其他

其他249.784.70138.461.92

合计

合计5,311.18100.007,217.91100.00

最近两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变化情况:

可比公司简称研发费用(万元)
2023年2022年同比(%)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6,100.3810,462.12-41.69

明德生物

明德生物14,141.5138,836.02-63.59

圣湘生物

圣湘生物19,627.5633,183.44-40.85

万孚生物

万孚生物37,800.1441,883.55-9.75

公司

公司5,311.187,217.91-26.42

数据来源: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6.42%,主要系:(1)公司2023年新立项研发项目尚未进入费用投入高峰期,而2023年主要实施的研发项目均在2022年及之前已立项,相关材料费支出随着项目研发阶段进入实施后期而有所减少;(2)2022年,公司部分重点项目发生较多与注册、临床评价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费,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研发项目产生费用560万元,甲型流感病毒抗原、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研发项目

产生费用970万元,随着相关研发项目取得注册证或进入下一研发阶段,2023年相关技术及咨询服务费减少。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各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变动情况均与其具体研发项目规划及实施阶段相关,不存在统一变动趋势。

综上,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6.42%,主要系受研发项目实施阶段变动影响,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表,了解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及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2、检查本期新增研发项目的立项书、结项项目的评审文件与结项文件等相关资料,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研究项目、进度、金额一致;

3、取得研发人员花名册,检查是否属于研发人员;抽查本期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减少人员的离职证明,判断本期研发人员的波动的合理性;取得研发人员工资表,与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核对,复核计入职工薪酬的准确性;

4、抽查本期发生的大额研发费用的合同及付款文件,检查研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研发费用波动的原因;

6、分析2023年度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发生额的变动情况,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计算分析本期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做年度波动分析,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合理;计算分析本期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主要项目发生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率,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6.42%,主要系受研发项目实施阶段变动影响,具有合理性。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表,了解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及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2、检查本期新增研发项目的立项书、结项项目的评审文件与结项文件等相关资料,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研究项目、进度、金额一致;

3、取得研发人员花名册,检查是否属于研发人员;抽查本期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减少人员的离职证明,判断本期研发人员的波动的合理性;取得研发人员工资表,与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核对,复核计入职工薪酬的准确性;

4、抽查本期发生的大额研发费用的合同及付款文件,检查研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是否准确,原始凭证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访谈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研发费用波动的原因;

6、分析本期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发生额的变动情况,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计算分析本期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做年度波动分析,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合理;计算分析本期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主要项目发生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率,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6.42%,主要系受研发项目实施阶段变动影响,具有合理性。

问题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年报披露,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4,349.76万元及相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5,022.01万元及相关孳息投资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5个月。2023年8月,公司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2,061.11万元投资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五个主要募投项目中三个项目终止,一个项目延期。请公司:(1)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项目变更、延期对对公司产能布局、主营业务开展、主要产品研发、公司竞争力、经营效益等方面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2)募投项目闲置资金的存放和收益情况;(3)公司董事会针对募投项目实施变更相关事项所做的具体工作及履行的职责。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项目变更、延期对公司产能布局、主营业务开展、主要产品研发、公司竞争力、经营效益等方面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项目变更的原因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终止“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拟终止“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及“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5,000.00万元)原计划在唐山新建生产车间和研发中心。公司拟终止该项目,主要考虑是:(1)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实施的其余生产线项目达产,且由于新冠疫情结束后市场环境有较大变化,预计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已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资产流动性,降低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负担。(2)公司已增加“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投资额,并且在杭州设立分公司作为部分产品线的研发中心,因此“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下的研发中心所承担的研发工作已由“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实际承担。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000.00万元)原计划在全国设立7个区域中心和5个办事处,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公司拟终止该项目主要原因系“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投资较多资金进行工程建设,而公司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尤其是新冠疫情结束后行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需要随之而动态调整营销策略。依托于公司现

有的营销策略及销售模式下,公司在“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市场开拓已处于良好态势,继续建设“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增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负担,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万元)的原计划投资内容为在生产车间、仓库部署物联设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高效协同,打造智慧工厂。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原因是“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存在一定相关性,“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的终止对“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建设内容均造成影响,且由于该项目金额相对较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后续投入。

2、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在其他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后,公司后续募投项目主要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持续高度重视产品研发,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体外诊断行业中赢得市场,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加对在研项目的投入,加快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布局、完善现有产品线,增强公司在产品端的综合实力。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孳息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积极寻找新的募投项目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项目变更、延期对公司产能布局、主营业务开展、主要产品研发、公司竞争力、经营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在产能布局方面,受新冠防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公司对原有生产线自动化水平的提升,在市场不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目前的产能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2-3年的生产需求。

在主营业务开展方面,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已经建立了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全面业务体系,公司的营销体系和信息化能力能

够支撑公司的业务发展,“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并适当延长其实施期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于产品研发,加快推进新产品研发进度,增加在研产品管线,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

在公司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方面,公司募投项目的变更和延期将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避免新产能建设等固定资产投入形成的新增折旧、摊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现状而进行的主动调整,有利于增加公司主要产品研发投入,预计不会对公司产能布局、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竞争力、经营效益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存在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市场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有可能公司的现有产能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公司的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能力无法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公司错失部分市场机会,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加强对于市场的预判能力,提前进行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水平,在必要时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新的产能建设,以满足突发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持续不断地进行营销网络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并在必要时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对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能力。

(二)募投项目闲置资金的存放和收益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自2022年7月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存放银行存放公司募投账户余额(含理财金额)收益
体外诊断产品研招商银行股份有公司24,485.03533.91
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唐山英诺特456.492.68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公司6,222.29233.32
唐山英诺特75.481.94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公司5,215.7929.88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公司-112.88
唐山英诺特--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5,628.96628.99
合计--42,084.041,543.60

注1:唐山英诺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2:截至2023年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尚未到期产品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26.19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募投项目实施变更相关事项所做的具体工作及履行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变更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董事会于定期报告编制前,均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公司当期经营状况,督促公司按照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及时就不确定性因素进行汇报。

2、公司董事会就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等事项召开会议2次,分别为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3、咨询保荐机构:公司已分别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保荐机构汇报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并咨询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专业建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出具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等事项的相关董事会决议,了解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原因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对账单及现金管理理财合同,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及理财收益情况;

3、了解公司董事会针对募投项目实施变更相关事项所做的具体工作及履行的职责;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现状而进行的主动调整,有利于增加公司主要产品研发投入,预计不会对公司产能布局、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竞争力、经营效益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按规定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展进行了了解,并针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变更向保荐机构进行了咨询。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