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
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领上源”)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通过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由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展存在变动,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展存在变动,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
历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 35,309.00 | 35,309.00 | 650.24 |
2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14,196.00 | 14,196.00 | 21,166.25 |
3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5,567.00 | 25,567.00 | 977.99 |
4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5,874.00 | 5,874.00 | 51.77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40,000.00 | 32,852.29 |
6 | 暂时存放资金 | - | - | 24,349.76 |
合计 | 120,946.00 | 120,946.00 | 80,048.29 |
注: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通过前述审议程序而终止。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
(一)“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行业基础技术研究两大部分,用于公司液相免疫平台、POCT层析平台、分子诊断平台、荧光免疫平台、蛋白质/质控品工程平台、细胞病原体培养平台、仪器研发平台等相关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丰富仪器和试剂产品储备,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的主营业务为分子诊断相关产品的研发,系公司重要研发中心。广州领上源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D4EAK56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0年01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秀杰 |
企业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8栋612室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8栋612室 |
经营范围 |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分子诊断平台产品的研发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股100% |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将新增广州领上源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 | 新增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 |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公司(北京)、唐山英诺特(河北唐山)、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杭州) | 广州领上源(广东广州) |
注:唐山英诺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杭州分公司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广州领上源参与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增资或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公司将尽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是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