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良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宋良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 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求: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 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