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凯尔达(6882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在公司股东大会签到处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举手先后顺序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提问题。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以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务必签署姓名。现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表)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润石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申报;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190,476~1,428,5711.08~1.305,000~6,000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28,57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票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票40,675,46237.0342,104,03338.33
二、无限售条件股票69,183,40862.9767,754,83761.67
三、总股本109,858,870100109,858,8701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90,4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票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票40,675,46237.0341,865,93838.11
二、无限售条件股票69,183,40862.9767,992,93261.89
三、总股本109,858,870100109,858,870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数据。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270,516,005.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7,467,697.43元、流动资产1,107,813,606.93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72%、5.42%、5.42%。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前所述,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侯润石先生。2023年8月18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了赞成票。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9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58202388。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58202388。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第九十九条 ……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第九十九条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备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9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时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