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尔达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603,653股,并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78,414,6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684,82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29,782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757,517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的0.9660%,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2年4月25日限售期满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合计31,701,136股,占公司发行时总股本的40.4276%,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2年10月25日限售期满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股东1名,为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89,555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082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8,414,611股。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8,414,611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1股,共转增31,444,2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9,858,870股,股东持股数量已按比例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配售对象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锁定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89,55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189,555 | 1.0828% | 1,189,555 | 0 |
合计 | 1,189,555 | 1.0828% | 1,189,555 | 0 |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189,555 | 24 |
合计 | 1,189,555 | -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凯尔达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凯尔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凯尔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凯尔达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凯尔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