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查股网  2024-07-19  凯尔达(688255)公司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独立董事、监事。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2024年7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

5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