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6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陈天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15人调整为706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调整。
本议案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1日,并同意以75.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06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要求;本次授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1日,并同意以75.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06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6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4)。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