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5号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二层金辉6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7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7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63,008,10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63,008,10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235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2352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536,222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慧琳律师、徐发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淏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62,978,342 | 99.9887 | 12,946 | 0.0049 | 16,821 | 0.0064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 47,132,101 | 99.9369 | 12,946 | 0.0275 | 16,821 | 0.0356 |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2、 特别决议的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慧琳、徐发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