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新锐股份(688257)公司公告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新锐工具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控股孙公司澳大利亚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洲AMS”)少数股东股权的交易方式和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澳洲AMS的控制,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盈利水平,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铭、孙晓彦、周余俊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