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800 万元(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