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进展的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或“公司”)先后 于2026 年7 月9 日、2026 年7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因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被动 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 联电子”或“标的公司”)80%股权,取得其控制权,交易对价为8 亿元,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10 日、2026 年7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锐股份关于收购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新锐股份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8 月3 日,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支付完成本次交易 第一次付款,并于2026 年8 月开始将慧联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 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各方正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缴纳本次交易涉及的个 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第一次付 款中涉及的重要事项约定进展情况如下:
(一)标的股权质押解除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新锐股份自股权收购协议生效日起2 个工作日内向 本次交易主要卖方徐梅花支付人民币79,652,831.46 元,专项用于解除标的公司 在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前存在的股权质押,徐梅花应在收到该笔款项当日完成债务
清偿,并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被质押股权的法定质押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6 年7 月30 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徐梅花,徐梅花于当日清偿完毕 相关债务,并于同日办理完成股权质押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方欠款偿还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在前述股权质押完成法定质押注销手续且新锐股份 并购贷完成放款后3 个工作日内,本次交易主要卖方河南九日旭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河南九日旭”)、徐梅花、李凌祥委托新锐股份从其应收的股权 转让款中向标的公司支付河南九日旭、徐梅花、李凌祥、慧联电子关联企业等关 联方欠标的公司的款项。
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完成并购贷放款,并于同日按照上述约定,将全部 关联方欠款支付给慧联电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前存在的 关联方欠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三)第一次付款的剩余款项支付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在前述股权质押完成法定质押注销手续且新锐股份 并购贷完成放款后3 个工作日内,新锐股份在扣除前述股权质押解除专项款、关 联方欠款金额、诚意金本金及利息后,继续完成向本次交易卖方支付第一次付款 的剩余款项。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完成本次交易第一次付款的剩余款项支付。
三、后续安排
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解除慧联电子对外 担保等重要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