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易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考核制度、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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