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易信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1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