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创耀科技(68825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与公司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本次投资产业基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YAOLONG TAN先生、赵贵宾先生、戴瑜女士、王万里先生、杨凯先生、赵家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

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徐赞先生、娄爱华先生、彭思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赞、娄爱华、张卫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