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YAOLONG TAN先生《关于提议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YAOLONG TAN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公司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6元/股(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66.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300,301股至600,6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至0.75%。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间,YAOLONGTAN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26股,增持金额为198.6万元,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除上述情况外,YAOLONG TAN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YAOLONG TAN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YAOLONG TAN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