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万里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徐赞(主任委员)、娄爱华、赵贵宾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