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购买股份的最高价为71.49元/股,最低价为69.65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989,463.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及2023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购买股份的最高价为71.49元/股,最低价为69.65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989,463.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