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7-01  昀冢科技(688260)公司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4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开披 露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9 月30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 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 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 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 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