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且全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68,751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聚源聚芯发来的《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1幢1105A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肇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认缴资本 | 2,212,750,000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2G39Y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6年6月27日 |
经营期限 | 2016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总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上海肇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00.00 | 0.68% |
2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99,775.00 | 45.09% |
3 |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70,000.00 | 31.63% |
4 | 上海荣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22.60% |
合计 | 221,275.00 | 1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8日,股东聚源聚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59,822股,占公司总股本
2.4635%。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聚源聚芯持有公司股份3,368,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聚源聚芯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4月18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9,822 | 2.4635%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聚源聚芯 | 合计持有股份 | 5,028,573 | 7.4634 | 3,368,751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5,028,573 | 7.4634 | 3,368,751 | 4.9999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披露;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