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微半导”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