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伟先生,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微电子学专业。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担任东莞奇力新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担任苏州可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2009年8月加入东微有限,现任东微半导体研发部资深研发工程师;2020年11月起至今,兼任东微半导体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苏州工业园区高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24%。除上述情形外,刘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