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9  国芯科技(688262)公司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

? 除权日:2023年6月29日

?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75,279,018股

? 上市日期:2023年6月29日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8.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9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6,0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73,812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和转增的股本数为238,226,188股,故以上方案需要根据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特殊除权除息调整。

调整后,根据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73,812股后股本数238,226,188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18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999,647.70968元。调整后,根据转增股数总额不变原则,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73,812股后股本数238,226,188股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2978股,合计转增95,999,913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35,999,913股。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60,000,000.00÷238,226,188≈0.25186(含税,采用向下取整法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25186×238,226,188=59,999,647.70968元≈60,000,000.00元。

调整后每股转增比例=原定转增股份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96,000,000÷238,226,188≈0.402978(采用向下取整法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8,226,188×0.25186)÷240,000,000≈0.25000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238,226,188×0.402978)÷240,000,000≈0.400000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5000)÷(1+0.400000)

(二) 股权登记日、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日为:2023年6月29日。

(三) 上市数量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为:75,279,018股

(四) 上市时间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

二、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8075528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