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1  国芯科技(6882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新区塔园路168号苏州香格里拉酒店见山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6
普通股股东人数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46,261,5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46,261,5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4.13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4.135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4,610,34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6,076,51799.8735185,0390.1265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5,176,95799.25851,084,5990.7415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5,176,95799.25851,084,5990.741500.0000

3.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5,176,95799.25851,084,5990.741500.0000

3.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5,176,95799.25851,084,5990.741500.0000

3.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6,105,32799.8932156,2290.106800.0000

3.05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45,176,95799.25851,084,5990.7415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2,804,42999.7770185,0390.223000.0000

注:5%以下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其它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伟强、吴碧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