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10:00在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1号楼1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鉴于公司已经搬迁至新购置的大楼办公并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至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意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为“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1号楼”。
鉴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拟增加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地址,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〇一条、第一百〇二条、第一百〇三条、第一百〇四条、第一百〇五条、第一百〇六条、第一百〇七条、第一百〇八条、第一百〇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七
条、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〇一条、第二百〇三条、第二百〇六条、第二百〇八条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等17项治理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超募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65,986.3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285.4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不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收益)。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超募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1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4月30日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