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模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88265 公司简称:南模生物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 5议案一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置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表意见需要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言人姓名(或名称)、代表股份数(含受托股份数额)等内容,发言的先后顺序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或者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
七、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
八、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针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5分钟。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如存在回避表决情况,请在备注栏中予以标注。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一、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2月13日 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费俭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04万股,预留授予2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13日
议案二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13日
议案三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到预留部分;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等),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