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模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财会〔2025〕 3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