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1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触媒、萃华珠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触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共120万元。
二、拟续聘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