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88267 公司简称:中触媒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金活动、成本费用控制、资产管理、研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与沟通管理、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0% | 营业收入1.0%>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3% | 资产总额0.3%>错报金额≥总资产0.15%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15%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0% | 利润总额5.0%>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0%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0%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因会计差错可能导致监管机构的严重处罚。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缺陷或多项缺陷组合; 3)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缺失; 4)公司非管理层存在严重的舞弊行为。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损失金额 |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5.0% | 利润总额5.0%>损失金额≥利润总额3.0% |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3.0%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公司决策程序不完善或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出现非正常重大变化;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重要缺陷 |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失误; 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3)一般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流失较多; 4)重要业务制度或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未形成严重后果。 |
一般缺陷 | 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依据公司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本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3 年度,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依法持续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进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