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3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1,845,695,0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47,814,614.51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95,205,302.47 |
其中:本报告期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36,969,864.08 |
减:募投项目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32,112,232.83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24,489,591.33 |
发行费支付金额 | 7,622,641.5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含理财产品收益) | 25,122,916.78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 995,685,766.9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见下表: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发行方 | 银行账号/资金账号 | 存储方式/产品类型 | 存储余额/投资金额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丰荣支行 | 34476001040000195 | 活期存款 | 34,628,177.29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411904815810966 | 通知存款 | 580,834.67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41190481587900037 | 通知存款 | 4,000,000.00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9550880080421700783 | 活期存款 | 113,789.30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532010100100974358 | 活期存款 | 1,517,074.13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 | 921027010005138892 | 活期存款 | 4,234.45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 | 921029020000038888-9 | 通知存款 | 1,235,031.91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215066567 | 收益凭证 | 645,000,000.00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200688267 | 收益凭证 | 300,000,000.00 |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1609002929200460901 | 活期存款 | 500,000.00 |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1609002914200009970 | 通知存款 | 5,805,822.74 |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 1609002941000006593 | 募集资金保证金专户 | 2,300,802.48 |
合计 | 995,685,766.97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2,112,232.83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10Z005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收益起算日 | 产品到期日 | 实现收益(万元) | 现状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00.00 | 2023/3/7 | 2023/4/3 | 2.0423 | 已到期 |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23.00 | 2023/4/7 | 0.5032 | 未到期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000.00 | 2023/3/21 | 2023/4/11 | 5.6875 | 已到期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400.00 | 2023/3/21 | 未到期 | ||
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302期收益凭证产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 | 30,000.00 | 2022/12/30 | 2023/12/25 | - | 未到期 |
6 | 申万宏源 | 龙鼎定 | 本金保 | 7,000.00 | 2022/12/30 | 2023/10/9 | - | 未 |
证券有限公司 | 制303期收益凭证产品 | 障型浮动收益类 | 到期 | |||||
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319期收益凭证产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 | 15,000.00 | 2023/1/6 | 2023/6/26 | 204.9863 | 已到期 |
8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龙鼎定制320期收益凭证产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类 | 8,000.00 | 2023/1/6 | 2023/10/9 | - | 未到期 |
9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金樽专项336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4,500.00 | 2023/5/22 | 2023/11/20 | - | 未到期 |
1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金樽专项345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5,000.00 | 2023/6/29 | 2023/9/25 | - | 未到期 |
11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金樽专项346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10,000.00 | 2023/6/29 | 2023/12/26 | - | 未到期 |
1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3052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25,000.00 | 2022/12/30 | 2023/12/26 | - | 未到期 |
13 | 中国银河 | “银河 | 本金保 | 5,000.00 | 2023/1/6 | 2023/4/5 | 32.0548 | 已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山”收益凭证13090期 | 障型固定收益类 | 到期 | |||||
1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3091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5,000.00 | 2023/1/6 | 2023/4/5 | 32.0548 | 已到期 |
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3092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15,000.00 | 2023/1/6 | 2023/4/5 | 96.1644 | 已到期 |
1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3892期-数字看跌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6,000.00 | 2023/4/13 | 2023/5/15 | 15.7808 | 已到期 |
17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3893期-数字看跌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9,000.00 | 2023/4/13 | 2023/6/13 | 45.0986 | 已到期 |
1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 | 5,000.00 | 2023/6/21 | 2023/7/18 | - | 未到期 |
13695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3,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该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具体变更及调整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42,806.35万元增加至85,016.02万元;投资金额变更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变更前投资金额 | 变更后投资金额 |
1 | 工程建设投资 | 36,183.38 | 80,010.57 |
1.1 | 厂区工程 | 30,854.76 | 61,065.80 |
1.2 |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 2,551.69 | 13,018.07 |
1.3 | 预备费 | 2,776.93 | 5,926.71 |
2 | 流动资金 | 6,622.97 | 5,005.45 |
合计 | 42,806.35 | 85,016.02 |
备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投资规模扩大,主要原因是建设规模的变化和建设内容的增加。原募投项目拟用公司自有土地实施,变更后公司拟在厂区旁边新购买土地,同时,工程建设和设备投入、辅助设施等也相应大幅度增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变更前拟建生产车间4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变更后规划建设生产车间8个,新增配套设施包括仓库、罐区、危废房、综合楼及其他环保消防、中控等附属设施。变更后项目新增规划用地89,864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3,512平方米。因此,
厂区工程建设费用相应新增30,211.04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新增10,466.38万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42,806.35万元增加至85,016.02万元,其中公司拟将超募资金42,209.67万元用于该项目。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及“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原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2023年6月 | 2024年2月 |
2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2023年2月 | 2023年12月 |
本次变更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拟变更及调整的“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计划建设期16个月,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变更及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目建设期16个月,项目内容为新建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分子筛模板剂配套产品以及研发中试平台。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及对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实际生产等情况,公司合理布局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新增土地89,864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3,512平方米。用于扩大“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增加生产车间,在原项目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剂、镍铜催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及生产车间的增加,将导致项目完结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
(二)拟调整“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原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于2023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2022年,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全国各地爆发的疫情对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化工园区的“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较大。疫情防控期间,施工人员作业受限,建筑物料运输难以满足正常供应保障,使得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2月调整至2023年12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
2023年度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69,114.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96.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69.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不适用 | 42,806.35 | 85,016.02 | 85,016.02 | 4,955.18 | 7,134.81 | -77,881.21 | 8.39 | 项目已部分转固,其他尚在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不适用 | 35,636.00 | 35,636.00 | 35,636.00 | 8,741.80 | 14,834.68 | -20,801.32 | 41.63 | 尚在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8,442.35 | 120,652.02 | 120,652.02 | 13,696.98 | 21,969.49 | -98,682.53 | 18.2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为:募投项目变更,项目重新规划设计。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211.2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10Z0051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 85,016.02 | 85,016.02 | 4,955.18 | 7,134.81 | 8.39 | 2024年2月 | - | 不适用 | 否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35,636.00 | 35,636.00 | 8,741.80 | 14,834.68 | 41.63 | 2023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0,652.02 | 120,652.02 | 13,696.98 | 21,969.49 | 18.2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 详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四之说明 |
具体募投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为:募投项目变更,项目重新规划设计。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