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53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5,408,59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5,408,59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159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3.1592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6,2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478,2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刘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8,59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1.02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6,476 | 99.9971 | 2,117 | 0.0029 | 0 | 0.0000 |
1.03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6,476 | 99.9971 | 2,117 | 0.0029 | 0 | 0.0000 |
1.04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6,476 | 99.9971 | 2,117 | 0.0029 | 0 | 0.0000 |
1.05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6,476 | 99.9971 | 2,117 | 0.0029 | 0 | 0.0000 |
1.06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6,476 | 99.9971 | 2,117 | 0.0029 | 0 | 0.0000 |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08,59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11,351,11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中子议案1.01及子议案1.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俞磊、李笛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